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
全面完成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
州民政局局长 保广泰
(2016年8月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6年上半年全州民政工作,安排下半年民政工作。
一、全州民政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服务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在“新”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抓管理,民政工作进展顺利。
(一)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落实民生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着力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
审批程序,加大动态管理力度,低保人数由开展核对工作时城市低保对象12830户26947人减少到 8111户17159人,农村低保对象由5225户12892人减少到2507户6038人;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373提高到403元,1-6月,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999户1685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374.8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507户6038人,累计发放725.73万元。做好低保兜底脱贫攻坚工作。州政府制定下发了《海西州低保兜底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海西州养老服务扶贫实施意见》。在加强与精准扶贫政策衔接的基础上,按照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要求,从2016年5月份起,我州农牧区低保标准以4000元/人/年执行,按照低保对象家庭人均实际纯收入进行据实补差。对于我州建档立卡但不是低保户的299户903名一般贫困人员,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兜底扶贫。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突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认真贯彻落实《海西州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上半年临时救助73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00.98万元。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做好医疗救助与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衔接工作,将“两线合一”后确定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通过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救助政策,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1-6月医疗救助2411人次,支出救助578.3万元。加强五保供养工作。上半年保障五保供养对象405人,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68.81万元,五保年供养标准在6550-14297元之间。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全州上半年共保障一、二级困难残疾人3581人,三、四级困难残疾人4334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595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5万元。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525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193.5万元。开展了“海亮?雏鹰高飞”孤儿援助,对全州筛选出来的21名孤儿进行了考试、体检等工作。
(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提升救灾应急能力。着眼提
升防灾救灾能力,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一是积极编制《海西州“十三五”期间防灾减灾规划》,已上报州政府,规划体现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开展防灾减灾悬窗,紧紧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宣传主题,积极指导各地民政局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涉及城市、农村、学校等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灾害预防与自救等知识。通过宣传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自救技能,提高了居民综合减灾能力。三是加强灾害应急工作,对今年全州防汛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综合风险排查工作;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资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有效应对自然灾害,1至6月份,全州共发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45万元,救灾面粉53万公斤、青稞23.8万公斤,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突破。围绕服务居民群众、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着力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州民政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共同出台印发了《海西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海西州关于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意见》、《海西州关于优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布局开展联村并组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四个指导性文件,对我州社区繁重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对现有工作进行精减、明确了社区的各类依法协助工作事项。并对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安排,进一步创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村(社区)经费及“两委”成员报酬。为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州委下发了《关于提高海西州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两委”成员工资报酬的意见》,一是在原先村(社区)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目前,每个村级组织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每个社区组织年度工作经费10万元,较之前增长67%。二是规定村“两委”负责人年度报酬,按上年度本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落实,其他村“两委”干部按照村“两委”负责人平均报酬的65%确定。社区“两委”成员基本报酬参照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发放标准为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3500/月、副主任3400/月、委员3300/月。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村(社区)书记的主体责任,除提高的干部报酬基准外,再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单独发放1000/年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津贴。四是探索村(社区)成员“兼职兼薪”做法,采取安排公益性岗位兼任草(林)管员等方式,充分整合村(社区)干部力量和资金,着力提高干部待遇,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四)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和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试点等养老服务工作。州政府制定了《海西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再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将70—9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0元,标准为:100岁以上高龄老人1920元/年;90—99岁高龄老人1440元/年;80—89岁高龄老人1200元/年;70—79岁高龄老人1080元/年。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去年我州将格尔木市和都兰县作为全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试点,截止目前,格尔木市: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制定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案,根据批复要求按部门集中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都兰县:与有资质、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西宁市城北区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西宁市大堡子敬老院负责人取得联系,就养老服务工作事宜开展了商谈,此工作目前正在协商开展当中。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20人(次),发放救助金60.75万元。积极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截止6月19日,全州福利彩票销售3081.4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588.57万元,增长率达23.61%;其中即开票销售717.3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0.65万元,增长率达4.46%;中福在线大厅销售2364.0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28.69万元,下降率达5.16%。,
(五)始终抓好双拥,着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不断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州组成党政军慰问团,慰问驻州部队、军警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96万余元。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工作正在公示阶段。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人员工资及各项补助,按政策兑现退役士兵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金,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经费3275万元。2016年接收退役士兵107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5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人。今年下半年各地要按照《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的要求,对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按照核查规范中县级自查工作指标的核查比例要求进行核查。州民政局也将适时核查1到2个市、县。年底,州民政局将检查各地核查情况,对未进行核查工作的地区进行通报。
(六)加大资金投入,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增强。积极争取实施民政基础设施服务项目,全州已落实民政项目29个,累计完成投资1.1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3个,完成投资0.85亿元;今年计划实施新建项目10个,总投资8152万元,实际已落实项目6个,其中3个项目已通过审核并下达建设任务,完成投资0.28亿元。新建项目进展顺利,海西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建设面积2500平方米,该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及初设,规划已通过审批,省厅报省政府,省政府拟以PPP模式建设。海西州社会福利设施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社会福利项目配置配套设施及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设施维修改造。目前,项目建设任务已下达,待省厅下达项目批复。格尔木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新建格尔木3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总投资600万元,建筑面积2250平米。该项目项目资料已报省厅通过,待省厅下达资金批复。德令哈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德令合市2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总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该项目资料已报省厅通过,待省厅下达资金批复。都兰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总投资826万元,总筑面积2486平方米。该项目已通过省上审核,建设资金已下达,项目招标公告已发布。乌兰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总投资406万元,总筑面积1226平方米。该项目已通过省上审核,建设资金已下达。正在实施地勘及图纸设计。
(七)推进行政区划改革,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合理设置行政区划,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进行了茫崖、冷湖行委合并设市、大柴旦行委并入德令哈前期调研、论证、可研等工作,与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进行充分协调、沟通,提出了对茫崖、大柴旦、冷湖三个行政委员会实施行政区划改革的方案,此项工作稳步开展。积极开展都兰县撤县设市前期工作。开展海西州与果洛州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地名普查工作的范围和要求,下发了一系列具有规范性、指导性、操作性的文件,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地名普查工作,落实地名普查经费436.6万元,保全州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启动社会组织脱钩工作,确定了参与第一批脱钩试点单位范围。深化“简政放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全州234个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信息技术培训,初步实现了全州社会组织网上办公、登记管理、年度检查、监督管理等便民快捷服务方式。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等工作稳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全州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锐意改革,狠抓落实,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稳步推进,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民政工作与建设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要求相比,科学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相比,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还不够高;与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的要求相比,民政干部的担当敢干精神、科学谋划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在下半年工作中要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力求创新发展。
当前我们还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政策宣传不到位。民政工作承担着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下拨了大量民生资金,但老百姓对这些政策和申请程序还不了解或不知晓,致使民政信访不断发生,社会救助资金大量沉淀,困难群众得不到有效救助。各地民政局和本局各科室执行《进一步加强全州民政工作宣传方案》力度不够,民政信息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严重影响民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二)民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年初,州局派出工作组,对全州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前不久,省厅派出工作组,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地区救灾款物管理混乱,发放手续不全;民政资金与财务“一锅粥”,账目不清,使用不明,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造成严重影响。
(一)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因统建、监理缺失等原因,造成管理不到位,在新项目还没投入使用就出现大量问题;项目储备不够,争取力度不大,今年尚有省厅已确定的项目还没落地,主要有:茫崖、冷胡、大柴旦行委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今年,州政府要求全州民政系统项目投资2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13亿元,任务重,压力大。
(四)地名普查进度不平衡。我州地名普查工作开头良好,但“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来看,地名普查工作依然存在部分地区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工作不健全、地名普查资料收集不全、工作程序混乱、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态度不端正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州地名普查工作进度。
(五)养老服务未形成体系。由于我州自然条件艰苦,高寒、干旱、缺氧明显,加之硬件基础比较薄弱,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面临诸多困难,养老服务业发展任务艰巨。
(六)灾害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地区存在报送灾情信息不及时,省民政厅在全省通报中点名批评;时常更换报灾专职人员,严重影响报灾时效;部分报灾专职人员对报灾平台(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使用不熟练、不规范。
(七)对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不够重视。我州婚姻登记补录工作虽走在全省前列,但部分地区在完成去年的补录任务后调整了专职补录人员,对今年的婚姻登记补录任务不够重视,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全省要将婚姻登记信息补录至1949年,由于多数档案年代久远,如冷湖、大柴旦等地区由于灾害事故等导致多数档案被毁。婚姻数据的补录工作各地要重视起来,完成好工作任务。
(八)民政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存在的问题反
映出民政部门执行力不够,责任心不到位,存在工作态度消极懈怠、敷衍了事,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为、不善为,有些工作多次安排部署、多次督查督办、迟迟未见结果。部分民政干部的观念陈旧保守,创新观念、创新工作、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工作中存在依赖性、被动性和表面性问题,与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强化措施,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民政工作推进会,既是全面总结上半年全州民政工作和全力推进下半年民政工作的会议也是对全州各地民政局长的一次集体约谈,希望各地民政局长要找准本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密切联系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深入研究,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以敢于担当的昂扬精神状态和积极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我们民政人要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务实的态度、优良的作风、敬业的精神、有效的手段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8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22项规定及党纪国法,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民政职责。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规范救灾款物、救助资金使用。二要加强民政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建立严格、透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把民生保障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手中,把有限的民政工作经费使用到刀刃上,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安全运行。三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维护民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加强民政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一要进一步明晰相关民政政策,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高民政干部业务素质,更好的为民政工作对象服务。民政工作政策性强、管理细、要求严,只有学习领会,才能准确把握,才能用好用活,才能在工作不走样、不出错。二要进一步强化民政为民、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干事创业本领,增强开拓创新精神。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既要勤于学习,又要善于思考,更要勇于实践。要结合岗位实际,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与探讨,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要入心入脑,心里要装政策、装思路、装数字。
(三)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州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民政工作调研的通知》,各地民政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基层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和具体措施,着力在基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上下功夫、求突破、出成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群众的诉求有落实有回声。二要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创新是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树立创新意识,从根本上讲就是坚持解放思想,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点,以创新的精神开拓未来。提高创新能力是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能力,是要刻苦学习、勤于思考。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工作实际,运用创造性思维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的学风,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适应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民政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三要以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制,在进度上找差距,在质量上找问题,在措施上找对策,在创新中补短板,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显成效。
四、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目标任务的计划
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找民政工作短板,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民政目标任务。
(一)加强民政工作宣传,提升民政服务水平。真心实意地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通过推心置腹的交流沟通,使我们更清楚群众在想什么,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紧紧抓住群众的阅读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他们“量身定制”宣传材料,真正做好对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涉及到民政工作的宣传的内容送进公园、广场、街道、学校、军队、社区等群体之中,确保民政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项目建设,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按照州政府下达全州民政系统项目投资2亿元的目标任务,对全州民政项目统筹协调,抓紧办理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和消防能力提升项目的可研、批复等,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已建项目施工进度,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规范运行、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等工作,谋划民政设施运行办法,充分发挥民政设施功能效益。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强化精准扶贫兜底作用。认真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确保农村低保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救助制度,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流程,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报销低保对象医疗费用,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进一步规范“一门受理、部门协同”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救助水平。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培育敬老院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让供养老人真正感受子女般的服务,体会到居家的感觉。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模式,优化供养资源,提升敬老养老服务水平。按有关政策要求对农村“三留守”人员进行社会救助。
(四)提升灾害应急能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针对省民政厅救灾物资、救灾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提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救灾物资发放制度,规范救灾物资发放程序,完善灾民救助制度。
(五)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和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日间照料试点等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加强《慈善法》宣传工作。
(六)深化优抚安置改革,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军地双方一如既往,继续深化军民一条心、军地一盘棋理念,维护好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局面,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在两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努力推进海西州双拥模范州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维护好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七)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四个政策性文件和村(社区)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政策,抓紧制定离任村干部和“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和慰问政策以及村现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八)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协调,继续做好茫崖、冷湖、大柴旦三个行委行政区划改革工作。启动都兰县撤县设市工作。完成州、县两级边界联检任务。强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把握“进度”和“质量”两个关键,全面推进普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力争完成建国以来婚姻登记档案录入工作;加强殡葬和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殡葬服务惠民项目和范围。
2016年已进入8月份,全年时间过半,任务也过半,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州委十一届十四次全委会、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编制规划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创制立法为保障,以提升设施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深化改革、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