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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理念 迈出新步伐 推动全州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17-03-20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民政任务。一会儿,副州长钱国庆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一、2016年全州民政工作回顾

2016年,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适度普惠的民生政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十三五”全州民政工作开局良好。

(一)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州政府出台了《海西州低保兜底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海西州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保障民生政策措施,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救助低保对象2.3万人、医疗救助3.7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3亿元,救助受灾群众2万余人,发放救灾款物1200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孤儿、困难残疾人7600人,发放救助金789万元。累计救助民政服务对象近10万人次,发放救助金、优抚金、高领补贴、干部报酬等民生资金7亿多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认真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州级财政安排250万元、市县财政100万元,行委财政50万元资金用于救灾物资储备。编制完成《海西州“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持续开展乌兰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州紧紧围绕开展“10?13”国际减灾日和“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灾害预防与自救、互救等知识。

(三)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不断完善村(社区)运转经费、干部报酬、设施建设三项保障机制,持续增强村(社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城乡社区协商、社区减负、联村并组、农村社区试点四个指导性文件,推动了社区治理改革创新,激发了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积极指导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两次组织社区干部在全州范围内互学互检,推动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打下了坚实的基层基础。简化和规范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完成10个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和信用代码证书“一证一码”登记换证工作;第一批5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顺利完成,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狠抓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思路,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模式,指导新建党组织38个,增强了党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养老服务福利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海西州养老服务扶贫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积极协调上海绿巨人集团落实第一批帮扶资金60万元。加快推进格尔木市、都兰县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已为525名60岁及以上贫困老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为基础,积极做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州签约提供健康养老的基层医疗机构共360个,开展定期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利的就医服务,初步形成了机构为主体、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分散供养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和《慈善法》专题宣传,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4家慈善超市已建成运营。累计慈善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69人(次),为15名患有先心病的未成年人进行免费手术治疗,发放慈善救助金134万元,积极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全州福利彩票销售7219.67万元。

(五)军民融合发展取得新成绩。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州、县两级党委召开专题议军会议,积极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军队基础设施建设等困难。格尔木市连续八次、德令哈市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都兰县首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在“两节”和“八一”期间,慰问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02万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经费5531万元,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金72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万元。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

(六)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社会事务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布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多次与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进行协调、沟通,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全力推进茫崖、冷湖行委合并设立嘎斯浩特市,大柴旦行委并入德令哈市三个行政委员会行政区划改革,行政区划改革方案已报国务院审批。启动了都兰撤县设市工作,前期工作正在稳步开展。加强边界管理,与甘肃省酒泉市、张掖市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边界及平安和谐边界交流活动,完成了青新边界界桩更换工作,签订了省、州、县三级平安边界和民族团结边界协议书,调处省、州、县三级边界纠纷12次。全力推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州共普查地名13138条,地名普查工作已进入省、州初步验收阶段。制定出台了殡葬服务优惠政策,对本州户籍的三无人员、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政策。完成了婚姻登记档案录入工作,婚姻收养登记全部实现了系统化管理。

(七)乡镇民政工作桥头堡的作用不断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乡镇(街道)民政干部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所承担的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工作神圣而光荣,全州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基层干部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为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特别是在五保供养、养老服务、低保家庭核查、残疾人服务、临时救助、防灾减灾等民生工作中,认真负责、全力支持,做到了工作到村、落实到户,有效解决了各类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在推动全州民政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工作的落地生根,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积极争取民政项目,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全州实施民政项目33个,累计完成投资1.47亿元。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都兰县儿童福利院、都兰县火葬场、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屋面维修、两市的慈善超市等项目全部完工。部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火葬场、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正在建设中。这些民政项目的建成,不仅为弱势群体服务提供了平台和载体,而且为民政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大力协作的结果,是全体民政人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民政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奋战在民政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经费不足、创新思维缺乏、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仍然突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与当前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与老龄工作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7年民政工作安排

2017年,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我们要振奋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推动全州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全州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按照“六个着力”的要求,扎实开展“四个转变”和“四个走在全省前列”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施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提升设施效能为目标,在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社会服务功能上求突破、见实效,进一步创新理念、深化改革、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州民政事业迈出新步伐、实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州有关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海西州特困人员供养实施意见》,在省定供养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继续执行农村低保4000元标准,以精准扶贫边缘户为重点,将人均收入达不到4000元但不是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农牧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配合州、县两级扶贫部门做好全国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经验交流会工作。落实农村低保对象每户每年800元取暖补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3元,取暖补贴提高到每户每年1000元。加强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适当提高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额度。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力度,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加强与残联的协作配合,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争取资金为乡镇(街道)一门受理窗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设备;举办州、县两级一门受理工作培训班,做到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应用信息系统进行社会救助,实现救助方式信息化。未开展一门受理工作的地区,要在3月底前全面启动,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服务全覆盖。

(二)积极稳妥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继续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抓住“十三五”期间藏区民政项目规划和金融扶贫项目的机遇,积极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全州养老保障水平。在全州范围内推广乌兰县柯柯镇东沙沟村老年人日间照料养老模式,整合村(社区)现有资源,为困难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积极推广都兰县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经验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力求在市场化养老机构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组织开展格尔木市和都兰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积极引导试点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91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稳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消防能力,建立福利机构消防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定期检查整治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编制《海西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高龄补贴标准人均每月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10元—180元。认真做好“中华慈善奖”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报工作,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捐赠体系建设。加强福利彩票即开票销售管理,州民政局联合德令哈、格尔木市民政局分别举办2至3次户外小买场,力争即开票年销量达到2000万元。

(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精心组织、依法制定方案,以政治合格为基本条件、以创制创新为思路,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第十次换届选举,确保基层群众“公平、公正、公开”地选举出新一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全面完成全州第十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联合组织部门开展换届后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使新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尽快适应新形势、投入新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出台的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和深化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村(社区)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政策,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农村社区试点、联村并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安排,在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进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发挥试点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积极引导各地区加强城镇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社区自治服务功能。继续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按期完成第二批脱钩试点任务;全面落实社会组织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政策,简化社会组织成立、撤销程序;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基层孵化、直接登记、年度检查、评估工作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诚信度和自律能力。

(四)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意见》,加强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开展州级救灾物资县级代储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房保险工作,实现农村牧区住房保险全覆盖。做好冬春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提高灾害救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定期检查制度,健全完善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实施好乡镇网络报灾和村级应用APP软件报灾试点工作。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加大减灾避灾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综合示范区社区”创建工作。

(五)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健全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推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安置率达到95%。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90%。做好优抚对象个人信息核查及身份认证工作,核查率和认证率达到100%。全面完成部队移交地方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及时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创新双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扎实做好拥军支前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双拥模范县”创建力度,稳步开展“双拥模范州”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按省政府要求,逐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六)统筹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与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沟通协调,力争年内茫崖、冷湖行委合并设立嘎斯浩特市,大柴旦行委并入德令哈市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获批,做好都兰县撤县建市方案制定上报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依法加强边界管理,配合省厅完成青藏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和海西州与海南州界线联检工作任务,完善前几年县级边界联检档案,分批将县级边界界桩更换为标准界桩,完成州内德令哈与都兰、德令哈与大柴旦、都兰与乌兰三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对县级普查成果的检查督导,按期完成地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省级验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邀请州、县两级综治部门参加,探索创新平安边界建设新模式,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融入民政事业各项工作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实施意见,扎实有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县、乡(街道)两级婚姻登记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县乡使用率达到100%。稳步推进殡葬服务改革,落实生态安葬奖励补助,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七)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地社会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协调配合,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的工作,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强市县行委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人员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围绕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报送,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不断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培育一批可推广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八)提升基层民政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接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作用,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做到基层民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和高效便捷办事,全力提升乡镇(街道)民政服务能力。乡镇(街道)要发挥基层民政工作的前沿战斗堡垒作用,在救灾救济、低保审核、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群众自治组织指导、扶贫帮困等方面快速反映、主动发现,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开始,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好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标准提高这项“救急难”政策,合规合理地进行救助,做到发现一起救助一起,应救尽救。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的培训和民政工作指导,让基层民政干部熟练掌握各项民政政策,使基层民政干部对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发现得早、解决得早。今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后,要在村(社区)干部中专门确定一名民政委员,并且在村(社区)成立群众困难主动发现志愿者队伍,从村(社区)层面落实民政惠民政策,从最基层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推动民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村(社区)工作信息化和电子化,提高村(社区)工作效能和效率。

(九)持续增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和认真实施民政基础设施服务项目,全年计划投资1.027亿元,实施22个民政项目。抓紧实施福利机构能力提升、州县两级火葬场、儿童福利院、烈士陵园、军供站等9个续建项目,新建州老年活动中心、两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等13个新建项目。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快已建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启动新建民政设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把好项目质量关、进度关,加强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管理,保证在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已建项目规范运行。

三、切实提高民政工作服务水平

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要适应民政工作新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建好队伍,为全州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打造责任民政,爱民民政。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等民政对象健全服务体系,让群众感受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级民政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工作分解量化,层层传递工作压力,确保全年民政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打造基层民政,便民民政。民政工作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要着力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借鉴德令哈市加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验,想方设法解决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州民政局要加强对县(市、行委)民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服务,各县(市、行委)民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同时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好婚姻登记、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养老服务、拥军优抚等民生政策,乡镇(街道)要把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手中,形成县乡民政部门直接为群众服务、州民政部门积极为基层民政工作服务的格局,提升工作合力。积极开展民政干部培训,加强对县、乡、村新任民政干部的城乡低保、防灾减灾、婚姻登记、临时救助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

(三)打造开放民政,信息民政。民政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易学易懂、掌握快捷的方式,广泛宣传民政政策,畅通为民服务渠道,着力提升民政政策知晓率。及时总结民政工作好经验、好典型,及时上报先进典型信息,健全信息考评制度。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调研,州、县民政局领导干部要积极认领调研课题,撰写有血有肉、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的调研报告,推动民政工作创制创新。

(四)打造亲情民政,廉洁民政。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视察海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四个转变,四个走在全省前列”思想大解放大讨论活动,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项规定、州委22项规定及12条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着力强化城乡低保、福利彩票、工程项目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民政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努力塑造勤政廉洁、高效务实、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今年的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不忘初心,尽责担当,改革创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努力推动全州民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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