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1、募集善款。募集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慈善资金;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接收海西州内外单位、个人、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收省慈善总会委托的各项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
2、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政府的扶贫、救济、抚恤工作。
3、赈灾救助。承担赈灾援助工作,接收、分配、调拨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救济赈济工作。
4、社会福利。组织和支持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上的弱者、病者提供扶助和服务。
5、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慈善援助事业;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营造慈善氛围;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
6、协调各市、县、行委的慈善协会工作;加强与州内外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协作,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
7、承办政府委托的慈善服务事宜。
8、对本会单位会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海西州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