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州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州社会组织党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和配合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州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的统计工作,建立全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和电子数据库。
五、加强全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起草制定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六、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全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动态情况,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论研究。
七、承担全州性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及党费的收缴工作。
八、承担州社会组织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