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年中总结分析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鼓足干劲、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二五”我省民政事业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规范管理、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按照预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协调发展,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一)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自2009年12月份启动全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研论证、起草编撰,截至今年2月份,全面完成了1个总体规划和9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多方协调衔接、反复修改完善,目前省厅负责起草的《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已全面完成专家评审程序,并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近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等9个专项规划,正在抓紧沟通衔接,组织专家评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从总体上看,我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重大项目、保障措施与国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吻合,与省政府《规划纲要》相一致。《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全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八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指标,安排民政公共服务项目1820多个,固定资产投入达到84.05亿元,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符合青海民政工作当前发展形势。各州县民政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民政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省8个州地市基本完成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部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和政府审定。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相继组织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提出了今后五年民政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并安排了一大批民政服务项目,为“十二五”民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有力。精心组织玉树灾区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上半年累计为玉树灾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和临时物价补贴1.4亿元,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扎实推进玉树灾区民政项目建设,安排灾区民政重建项目98个,投入资金5.32亿元。通过多方协调、反复论证、逐级审查、狠抓启动,截至6月底各类民政重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先后有19个项目开工建设,相关工作有序展开、扎实推进。完成了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资料初审和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启动实施了6座县级、1座乡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设施管理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了管护经费,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安排春荒救灾资金319.5万元、救灾面粉680万公斤,成功应对了干旱、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千方百计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人心安定。
(三)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积极应对物价上涨,及时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35元和115.3元,城乡保障人数达到60.1万人(不含玉树州新增3万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4.85亿元。妥善安排两节期间群众生活,累计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贴8603万元。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制度,提高了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累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517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53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800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制度和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率先建立了孤儿生活保障制度,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资金7900多万元,落实了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的生活补助政策,组织实施“孤儿保障大行动”项目,为17994名孤儿和困境儿童统一购买了商业保险。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认真做好“两节”期间拥军慰问工作,累计发放慰问金(品)166万元,指导军地双方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及时组成工作组,对全省各地申报的18个双拥模范城(县、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考核,并及时做好命名表彰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累计安排优抚安置资金1.1亿元,落实了抚恤优待政策和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待遇,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和军休人员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组织开展了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成立了省退役士兵安置领导小组,完成了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登记和档案审查,稳步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善并落实了复员干部养老保险和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做好复退军人稳控工作,有效制止了群体上访活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社会管理服务不断加强。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着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指导和组织各地依法有序开展了全省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了七个州地市(玉树州推迟换届)3889个村、334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完成率分别达到99.77%和100%,进一步优化了村级组织结构,增强了基层工作活力。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工委并配备了机构编制,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方式,及时做好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受理和年检工作,增强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参与管理的能力。全面完成了民和、乐都、互助、湟中四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启动实施了青川边界和海西与玉树、海西与果洛、海北与西宁三条州级界线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地名管理、殡葬服务、收养救助等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
(六)民政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召开了2011年民政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全年投入资金24.05亿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民政服务设施、玉树灾后重建等建设项目共七大类24项218个。通过制定规划、调研论证、逐级审核、落实资金等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目前各类建设项目陆续启动、相继开工。其中: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已通过省级验收、近期交付使用,省福利慈善医院全面完成搬迁工作、并投入运营。特别是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地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区别对象、分类施补,形成规模、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农村牧区实施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截至7月底中旬,各级政府累计安排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6亿元,已开工建设26072户,占年度任务总数的65.18%,其余14166户正在加紧备工备料,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七)班子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围绕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提高民政机关服务能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抓班子、谋全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厅党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及时研究确立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狠抓规划编制和协调衔接工作,首次将民政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盘子”。同时,统筹谋划各项民政工作,推动年度任务落到实处,深化京青民政合作交流关系,建立京青合作长效机制,为“十二五”民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抓队伍、提素质。上半年,厅机关共提拔任用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1名,调整任用厅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9名,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机关工作活力。加强了干部培训工作,举办了京青民政干部项目管理培训班,培训各级民政干部40人,组织各级民政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函授学习和省内外举办的各类民政业务培训共5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三是抓廉政、树形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及时召开民政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局多次深入玉树、黄南、海南、果洛等地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破解民政难题。突出加强玉树灾区捐赠资金和民政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四是抓重点、破难题。着眼破解民政发展难题,及时成立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妥善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玉树灾区民政重建项目推进困难的实际,厅主要领导率队先后深入玉树州6个县20多个乡(镇),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底数,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协调省玉树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召开灾区民政项目重建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民政项目重建工作专项协调小组,极大地推动了灾区民政项目重建工作。积极支持玉树州召开民政亮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曲麻莱县民政工作特别是敬老院建设和生态移民社区管理的经验做法,树立了典型、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工作落实。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任务重、项目多、时间紧、难度大。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成倍增加的民政项目,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全心投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在这里,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关心支持民政事业的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基层一线的民政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民政干部缺少对项目建设标准和规范管理的研究,存在着不会抓、不会建的问题,致使今年的民政项目建设启动迟缓、推进缓慢,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二是个别地区在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中,执行政策不够严格,存在着扩大改造范围、变更资金用途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是各级干部特别是机关干部,对民政理论和新拓展业务学习研究不够,破解难点热点问题的办法不多;四是随着民政业务的不断拓展,民政资金和建设项目逐年增加,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尤其要强化人、财、物的规范管理。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克服、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二、关于下半年主要任务
下半年是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面突破的关键阶段。省厅要求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时间紧迫、任务催人。各地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限,逐项倒排工期、逐人细化责任、明确时间要求、加快工作节奏,集中精力、狠抓落实、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一是抓紧抓好规划衔接审定。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民政部和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专家,抓紧开展规划评审工作,尽早报请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审定,推动防灾减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9个省级民政专项规划按期出台。州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民政工作发展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及时搞好规划衔接审定工作,确保各地民政规划与全省民政规划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民政工作,要科学规划、及早安排、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力争把更多的民政项目纳入当地政府“总盘子”,努力推动民政项目、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继续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密切关注玉树灾区群众生活情况,及时将灾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加大受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做好冬季物资保障和取暖救助工作,多渠道解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加强救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全面启动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按期完成6所县级、1所乡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搞好省级救灾应急平台和州县应急指挥站点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救灾工作水平。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三是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物价波动情况,及时落实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完善和落实五保供养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取暖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与社会总体水平同步增长。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健全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联动机制,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逐步缩小城乡救助差别。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按期完成今年福利项目建设任务,依托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早规划和安排明年福利项目。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高龄津贴和孤儿保障制度,组织实施“玉树地震孤儿助养”和“福彩助残行”项目,深入开展孤残儿童康复医疗救助活动,全面完成270名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救助工作。加大福彩发行销售力度,年内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力争突破5亿元。
四是稳步推进优抚安置工作。精心做好“八一”期间拥军慰问工作,筹备召开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动双拥创建工作深入发展。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提高抚恤优待保障标准,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住房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定出台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完善自谋职业和扶持就业优惠政策,采取政府安置、自谋职业、扶持就业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年度安置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住房、医疗政策,努力提高军休服务管理质量。认真落实复退军人相关政策,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特别是复员干部稳定工作。继续抓好军供站基础设施和正规化建设,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巩固全省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成果,抓紧组织开展新任“两委”班子成员培训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切实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玉树州曲麻莱县生态移民社区建设和管理经验,探索推进“三江源”生态移民地区的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努力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不断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六是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托省社会组织党工委,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覆盖面,依靠党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保证社会组织的正确方向和积极作用;继续抓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积极推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不断拓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加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公共服务职能和购买服务的优惠政策,扶持社会组织从事公益服务和慈善事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继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围绕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及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期完成青川边界和省内3条州级界线联检任务,加快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和设施建设,不断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切实打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七是扎实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最近,国家追加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万户,省厅拟于近期协调有关部门,将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各地。各地要根据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合理分配任务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搞好协调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快推进速度,按期完成5.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抓紧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间扩大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试点规划,适度拓展救助范围、扩大受益人群,推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向农村危旧房改造延伸,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惠及更多群众。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民政项目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搞好规划论证、抓紧审查审批、加快工程进度,稳步推进各类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重点加大玉树灾区民政重建项目推进力度,确保今年确定的218个民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按期完成任务,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三、需要研究把握的几个问题
下半年,国家将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我省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召开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进一步描绘民政工作改革发展五年宏伟蓝图,不断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从现在起,以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野、更长的跨度、更新的视角来研究和谋划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省厅机关和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理清思路,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这里我再强调四点:
第一,把握新的形势,适应新的变化。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特别是“十一五”的改革发展,民政事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十二五”时期,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将进一步协调发展,民政工作处在重要发展机遇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求扩大城乡基层民主、加强社会自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减少社会层级、优化区域布局;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和全民族的文明素质,浓厚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建设,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健全社会管理新格局,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这些都必将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各级民政部门要因时制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要紧紧围绕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来谋划民政工作,围绕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谋划民政工作,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来谋划民政工作。努力使新时期的民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要深刻认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变化:民政业务由传统简单的社会救助服务,逐步向现代“大民政”转变;工作重心由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逐步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延伸;工作对象由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等特定的目标群体,逐步向以城乡困难群体为主的广大人民群众拓展;工作布局由特定群体的补缺型社会救助,逐步向城乡并举、全员保障的适度普惠型社会服务转变;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各级民政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变化,积极承担新任务,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第二,理清发展思路,谋划长远发展。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从省级层面来讲,这是民政规划首次进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盘子”,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重视,凸显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职能作用,有利于引导各级财力支持,有利于做强做大民政事业。全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是: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以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为支撑,以满足各类社会主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方向,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民政社会服务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这一思路和要求,主动把民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多民族、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理清本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科学谋划民政工作未来,尽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盘子”,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向前迈进。
第三,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国内外形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民政工作与社会管理紧密相连,具体承担着管理专项社会事务、依法登记和监管社会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社会管理职能。中央即将出台的有关文件,将对民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立国部长在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着重对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做了深刻阐述,提出了七项社会管理任务。如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刚刚起步,数字民政在国家人口数据库建设中的要素性作用还没得到发挥,基层民政力量不足、经费紧缺的问题比较突出,民政标准化建设比较滞后,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不活,农村社区建设和藏区殡葬改革推进缓慢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迫切需要我们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逐步破解这些难点问题。省厅机关和州县民政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瞄准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大胆改革、破解难题,既要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中发挥相关负责作用,又要发挥好促进“社会协调”和“公众参与”以及管理社会事务、发展社会服务的特殊作用,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政策创制、强化精细管理、加快标准建设、推动改革创新,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第四,总结新鲜经验,推动亮点工作。开好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是今年我省民政部门的一件大事。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一是省厅成立专门的筹备机构,负责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州地市民政局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民政工作成就,形成一份亮点工作经验材料,并提出今后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三是评选表彰一批民政工作先进县、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树立一批民政工作先进典型。会后,省厅要专门制发文件进行部署,各地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同志们,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困难很多。但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重视,有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有民政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和扎实工作,再大的困难都可以战胜,再重的任务都能够完成。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勤奋工作、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民政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