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16年11月城市低保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发放完毕,根据各地月报情况,现将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11月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有7952户16721人,当月保障金525.4283万元,11月保障金累计支出6007.1233万元。全州月人均补差资金314元,其中:冷湖行委405元、石油管理局369元、大柴旦行委368元、都兰县341元、天峻县336元、格尔木市320元、茫崖行委319元、德令哈市308元、乌兰县278元。
二、城市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全州11月核减城市低保对象11户29人。其中:德令哈市3户9人、格尔木市5户14人、乌兰县1户4人、大柴旦行委2户2人。
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32户66人。其中:格尔木市3户9人、都兰县11户20人、乌兰县14户32人、石油管理局4户5人。
三、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情况
11月全州共有分类施保人员3260人,其中:三无人员112人、60-69岁老年人783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1092人、残疾人463人、长期卧床病人25人、单亲家庭成员785人,发放分类施保资金9.9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