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16年10月城市低保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发放完毕,根据各地月报情况,现将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10月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有7931户16684人,当月保障金524.56万元,10月保障金累计支出5481.695万元。全州月人均补差资金314元,其中:冷湖行委405元、石油管理局370元、大柴旦行委368元、都兰县343元、天峻县336元、格尔木市320元、茫崖行委319元、德令哈市308元、乌兰县277元。
二、城市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全州10月核减城市低保对象18户34人。其中:德令哈市5户10人、格尔木市3户11人、都兰县2户4人、大柴旦行委7户8人、石油管理局1户1人。
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2户3人:大柴旦行委2户3人。
三、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情况
10月全州共有分类施保人员3257人,其中:三无人员112人、60-69岁老年人783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1088人、残疾人464人、长期卧床病人25人、单亲家庭成员785人,发放分类施保资金9.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