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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2016-11-09

2016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点,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为契机,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以保民生、重管理、强服务、夯基础、促改革、维稳定为基本思路,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秩序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现将我局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为确保全州民政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调整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切实加强对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多次研究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按照各时期综治工作的形势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综治暨平安建设总体工作的同时,随时做好特殊时期的综治维稳工作。同时,根据各地民政系统人员变动等情况,积极督促各地完善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与各地民政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州民政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层层分解任务,将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海西”这一主题,制定了宣传计划,利用宣传板、学习园地等多种载体、多途径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民政干部依法开展综治工作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干部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通过宣传,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综合管理。抓制度建设,是我局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年初我局制定下发了《2016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平安和谐村(社区)建设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要求各地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村(社区)建设活动。二是州、县民政局加强指导,全力开展平安和谐村(社区)建设、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建设、无毒村(社区)创建等活动;三是加强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做好与甘肃、新疆及我州境内各市、县、行委的边界联检工作;四是加强信息交流,推动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并且,针对民政工作特点制定了门卫制度、救灾仓库管理制度、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的值班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上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履行民政职能、狠抓任务落实

按照州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州综治委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加强平安村(社区)、平安边界创建,强化社会事务管理,保障了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海西”作出了贡献。

(一)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加强综治平安建设。按照州综治委相关要求,我局结合民政业务实际按时完成了综治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对全州民政部门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入手,制定了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及时进行分工,由“一把手”亲自抓,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我州民政系统及相关下属单位不发生类似治安案件。三是落实综治联点制度建设等工作。天峻县舟群乡岗东村不仅是我局综治联点村,也是我局精准扶贫村,局领导多次带队前往联点村,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村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针对统计排查出的困难人群,我局全局职工干部与他们签订了一对一的帮扶责任书,从扶贫工作入手,维护岗东村社会稳定。同时,指导帮扶村“三委”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帮助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发挥好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围绕服务居民群众、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着力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一是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机制。我局会同州委组织部深入村、社区调查研究,针对我州社区繁重的政务工作和社区民主协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在城市社区建立了社区协商制度,精减了社区政务工作,规范了社区协助党政部门开展的工作;在农牧区针对存在的异地搬迁、定居点建设和居住分散的情况制定了联村并组指导意见,下发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使城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村(社区)运转经费及“两委”成员报酬。我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提高村(社区)运转经费和“两委”成员报酬意见,州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下发了《关于提高海西州村(社区)工作经费及“两委”成员工资报酬的意见》。在村(社区)运转经费中增加了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每个村级组织年度工作经费达到6万元,每个社区组织年度工作经费达到10万元,较之前增长67%。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按上年度本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落实,其他村“两委”干部按照村“两委”负责人平均报酬的65%确定。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3500/月、副主任3400/月、委员3300/月的标准执行。同时,建立了村(社区)书记主体责任补助制度,除基准报酬外,经绩效考核,再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最高单独发放1000/年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津贴。探索村(社区)成员“兼职兼薪”做法,采取安排公益性岗位兼任草(林)管员等方式,充分整合村(社区)干部力量和资金,着力提高干部待遇,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稳定。我局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一是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由我州牵头开展与果洛州行政区划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我局于7月中旬与果洛州民政局共同对两州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新界桩标准更换界桩。目前,界桩跟换工作均已完成,同时双方州(市)签订了《平安边界协议书》、《行政区域界线边界纠纷调处应急预案》和《边界联席会议制度》。二是邀请了甘肃省酒泉市、张掖市政府领导和青甘边界海西与酒泉、张掖段界线毗邻地区民政局领导来我州开展了为期3天的创建民族团结边界及平安和谐边界交流互访活动,召开了平安边界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通过此次活动,双方州、市(县、行委)都对开展民族团结边界创建及平安和谐边界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思路和想法,并对下一步海西与酒泉、张掖在如何在深层次上加深互访、加强联系、促进两州(市)经济社会、平安和谐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为在州、市层面上创建民族团结及平安和谐边界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根据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开展州内格尔木市与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与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与冷湖行委的县级边界联合检查工作。通过边界联检工作,将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促进边界地区稳定。四是与我州界线毗邻省、州、县全部签订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平安和谐活动协议书》。

(四)全面掌握基本动态,做好优抚对象工作。全州各地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矛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摸底排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底数,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的症结进行具体分析和认真梳理,并因情施策。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落实好调处责任,逐一化解矛盾。积极想办法解决好复退军人和复员干部生活困难的问题,加强法制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出台了《海西州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推行直接登记制度,细化登记标准,规范了社会组织的活动行为,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增强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结合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业务实际,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治性、组织性、公益性、专业性的特点,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综治工作,积极探讨社会组织在建设“平安海西”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加快救助体系建设,加强服务管理工作。我局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海西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各级民政部门狠抓落实,形成以基本生活保障为主体,医疗、住房、慈善等救助为基本内容,各项政策配套、社会互助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的救助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形成多部门整体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使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关爱化、社会化发展的轨道。2016年州救助站举办第二个“6.19”开放日活动,邀请州直机关、社会机构、广大市民到救助站参观体验,面对面了解救助情况、参观了救助大厅、救助宿舍、食堂、仓库、长期滞留我站的5个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生活区,还邀请市民品尝救助餐,零距离体验受助人员的生活,消除市民对救助站的神秘感和偏见误解,让更多市民参与到帮助困难群众及时求助的队伍中,相关信息被民政部采用,受到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我局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创建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整体参与意识不强;二是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合力,驻社区单位和群众对社会综合治理支持力度不够;三是部分村、社区和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短缺,开展工作困难;四是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的综合治理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五是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硬件基础设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协调各有关单位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积极和各有关部门合作,加强村(居)和社会组织干部培训,提高村(居)和社会组织的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等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为构建和谐海西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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