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办发〔2016〕61号,州委、州政府关于转发《海西州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全州民政系统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共同促进创建全国民族进步先进州工作稳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民政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集中学习活动。为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州创建办的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填写《海西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知识干部习题集》并做好学习笔记。
2、州民政局牵头举办一次社区、老年大学、军警部队文艺节目汇演联谊活动,营造军民共建一家亲的浓厚创建氛围。
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对最新的低保兜底脱贫、五保、大病救助等政策进行宣传,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国家政策。
4、着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实行低保、五保年检,对大病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上门排查,确保群众及时、便捷地享受国家政策。
5、督促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社区)进行大走访活动,查看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6、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围绕主题,贴近群众,提高实效,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等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所取得的成就。
7、通过在全州农村牧区、藏传佛教寺院开展的“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法律七进”等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展板、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把民族团结元素融入社区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教育引导各民族居民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睦相处。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6日-31日)。
2、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9月30日)。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结合实际,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根据各自分工,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
2、精心开展活动。围绕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足之处及时加以整改和完善。
3、加大民政宣传覆盖范围。紧紧抓住群众的阅读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他们“量身定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把涉及到民政工作的宣传的内容送进公园、广场、街道、学校、军队、社区等群体之中,确保民政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