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西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狠抓落实,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
一、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动态管理力度,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力度,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核查认定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3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高出省定标准。三是对于非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人员,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将符合低保条件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兜底扶贫。
二、救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一是突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将县级民政部门临时救助金审批权限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受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临时救助金审批权限从5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意见》,将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和困境儿童救助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星级敬老院评定活动,全州4所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定为星级敬老院。四是全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建立统一规范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在规范服务管理、拓展救助范围、转接转办、提升救助时效上下功夫,确保部门转介办理流程更规范,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有效畅通,群众求助受助更加方便。五是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六是全年救助困境儿童345名,发放孤残儿童生活补助金。开展“浙江海亮?雏鹰高飞”孤儿培养工程,通过考试、体检,共筛选出6名孤儿送往浙江海亮集团慈善会学习。全面启用“三留守”人员统计信息系统,全州留守儿童231名。七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寒冬送暖”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9人,发放棉被衣、棉衣裤42多套,帮助16人返乡。目前,“全国救助信息系统”运行良好,杜绝了“跑站”现象。
三、医疗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大力提高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和审批效率,确保贫困群众不因疾病致贫返贫。一是完善我州医疗救助政策,调整住院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在脱贫攻坚期间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对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报销比例提高10%,封顶线达到6万元。二是健全完善慢性病门诊救助制度,对患25种慢性病的农牧区贫困群众在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疗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给于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供养对象按100%进行救助,其他贫困对象按照90%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三是优化医疗救助资金支付方式,建立城乡医疗基金专户,我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跨区域在省州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资金,由州级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