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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圆满完成2017年度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任务

2017-12-29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省老龄办《关于提高全省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17]34号)文件要求,我州将7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0元,标准为,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10元,年标准1320元; 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年标准144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40元,年标准168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80元,年标准2160元。省、州、县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了高龄补贴的及时发放。

各地区按照《海西州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程序办理,通过青海省老年人信息系统,认真仔细审查、录入、核对信息,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保证符合条件的老人能够享受补贴。实行银行统一发放,确保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圆满的完成了2017年度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全州共为70周岁以上20576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2625.32万元。连续五年提高高龄补贴标准,使老人们在经济、生活、精神上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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