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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

2017-11-02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从严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认真组织实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换届选举、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中,要扎实做好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持续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五个方面的工作,为全面启动和顺利推进全省换届选举奠定坚实的基础。

《意见》要求,要着眼于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严格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把政治立场坚定、办事公道正派、致富本领突出、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旗帜鲜明地把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稳,态度暧昧,消极对抗,当“两面人”等六种情形的人排除在候选人之外。同时,对依法依规选举村(社区)其他组织,从操作层面作出了详尽的程序性说明。

《意见》要求,各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要依法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及群团组织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把换届选举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建立换届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准确客观宣传报道,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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