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17年10月城市低保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发放完毕,根据各地月报情况,现将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10月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有6460户12818人,当月保障金463.6504万元,1-10月保障金累计支出6105.7805万元。全州月人均补差资金363元,其中:冷湖行委449元、石油管理局415元、大柴旦行委414元、都兰县390元、天峻县384元、茫崖行委377元、格尔木市369元、德令哈市357元、乌兰县326元。
二、城市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全州10月核减城市低保对象58户116人。其中:德令哈市1户1人、格尔木市21户39人、都兰县34户71人、乌兰县1人、天峻县2人、大柴旦行委2户2人。
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21户34人:格尔木市8户15人、都兰县7户9人、乌兰县5户9人、大柴旦行委1户1人。
三、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情况
10月全州共有分类施保人员2815人,其中:60-69岁老年人712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977人、残疾人408人、长期卧床病人23人、单亲家庭成员695人,发放分类施保资金8.4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