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17年1-2月城市低保资金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发放完毕,根据各地月报情况,现将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1-2月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有7913户16631人,当月保障金522.4794万元,1-2月保障金累计支出1044.9588万元。全州月人均补差资金314元,其中:冷湖行委405元、石油管理局367元、大柴旦行委367元、都兰县341元、天峻县336元、格尔木市320元、茫崖行委320元、德令哈市308元、乌兰县277元。
二、城市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全州1-2月核减城市低保对象34户79人。其中:德令哈市1人、格尔木市23户62人、乌兰县3户7人、天峻县6户6人、石油管理局2户3人。
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6户13人:乌兰县3户10人、大柴旦行委2户2人、冷湖行委1户1人。
三、城市低保分类施保情况
1-2月全州共有分类施保人员3260人,其中:三无人员110人、60-69岁老年人795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1083人、残疾人462人、长期卧床病人24人、单亲家庭成员786人,发放分类施保资金9.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