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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行委民政局关于清明节期间贯彻落实纪律要求情况的报告

2017-05-08

清明节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行委相关规定。根据《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柴纪发[2017]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提高认识。

接到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文件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参与祭扫活动,严禁公车出游。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对其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节日期间,我局按照工行委的要求,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工作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了公车管理制度,清明节期间,未发生违规用车情况。三是加强廉洁自律。 我局要求干部职工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行委相关规定。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还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清明节期间,未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清明节期间,我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意识,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行为,为推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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